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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背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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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2月,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《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(中国第三、四阶段)》(GB 20891-2014)修改单,并发布了其配套技术规范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》(HJ1014-2020)。根据相关要求,自2022年12月1日起,所有生产、进口和销售的560 kW以下(含560 kW)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应符合“国四”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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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2022年7月22日召开的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首次新闻发布会上,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发布了一则消息————正在向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申请,把工程机械行业的“国四”实施时间推迟到2023年4月1日。在市场下行,库存压力大的背景下,“国四”是否延期成为行业焦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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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8-15
10:48:30
中国路面机械网